36%低所得免繳稅 0.1%高所得納稅款占35%
2017/10/06 06:00
適用稅率12%以下者 有效稅率不到4%
淨所得逾千萬元者 有效稅率達35.56%
〔記者吳佳蓉、高嘉和/台北報導〕不管台灣是哪個政黨執政,只要推動稅改,往往被批評是「劫貧濟富」、「圖利富人」等,激化社會貧富對立;根據綜所稅申報資料,六一三萬納稅戶中有三成六是免報繳所得稅,而適用稅率四十五%者,占比僅約千分之一,其應納稅款占比近三成五;另適用稅率在十二%以下者,有效稅率不到四%,但淨所得逾千萬元者,有效稅率達卅五.五六%。
以目前稅制來看,單身、沒扶養親屬者,所得低於十七.五萬元就免申報,加上首報族多為薪水族,還可扣除薪資特別扣除額十二.八萬元,只要年收入沒超過卅.三萬元是可免報繳所得稅;根據二○一五年最新綜所稅申報資料統計,有近二二七萬戶、占比超過三成六的低所得者是免繳所得稅。
所得最高1成 繳稅占比81%
至於申報所得淨額超過千萬元者,不到萬人,繳稅金額達一○八六億元,占總稅收近三成五,平均每人應納稅額達一一二二萬元,有效稅率更達卅五.五六%,「高所得者繳稅也最多」。
再從綜所稅十分位及廿分位統計來看,所得最高的十%、繳稅金額占比超過八成一,但所得較低的前五分位(五成納稅人),占比僅二%出頭;而所得最高的五%,繳稅金額占比也超過七成二。
稅改縮小貧富差距 後年印證
日前我國駐WTO常任代表朱敬一透過臉書砲轟稅改是圖利富人。財政部長許虞哲回應,在綜所稅量能課稅精神下,高所得者稅負遠多於中低所得者,因此繳稅多者,減稅絕對金額一定比較多,「稅改是擴大,還是縮小貧富差距,後年申報所得稅就能印證。」從所得統計來看,財長說的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