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攻防/未分配盈餘稅負 財部堅守5%底線
2017/10/06 06:00
所得稅制改革,在企業端提升營所稅到20%,同時減半課徵未分配盈餘稅負(由10%降至5%),但企業界仍不斷傳出直接取消課徵未分配盈餘稅呼聲,或呼籲未分配盈餘若作為投資之用,應給予特別優惠。
財政部長許虞哲強調,未分配盈餘課稅不能廢,在營所稅、綜所稅稅率仍有差距狀態下,還是要課徵,以免公司藉保留盈餘不分配,來為高所得個人股東避稅。
此外,國內已不課徵證所稅,若未分配盈餘也不課徵,將產生大股東可藉保留盈餘提升股價淨值後出售卻免稅的漏洞。
許虞哲表示,財部將堅守對未分配盈餘課徵5%稅負的底線,至於給予特定用途未分配盈餘優惠,不會納入本次稅改討論範圍;站在財部立場,不希望扶持特定產業,而是要建立一體適用的公平稅制,讓各產業自由發展競爭。(記者吳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