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男師連續鞭打小六女童手掌紅腫、指甲瘀青 家長發文問「到底憑什麼?」
小六女童被補習班教師不當體罰,左手手掌紅腫且指甲瘀青。(家長提供)
〔記者李文德/雲林報導〕雲林縣麥寮鄉某補習班驚傳不當體罰,一名小六女同學昨遭補習班男教師連續鞭打,導致左手手掌紅腫,甚至拇指指甲也瘀青。廖姓家長痛心發文發問補習班「到底憑什麼?」今補習班老師稍早也發文致歉,且表示會接受應當之責。縣府教育處表示,將依據兒權法相關規定處理。
廖姓媽媽今凌晨透過臉書發文,文中所述因其小六女兒因補習班及畢業考複習進度未補齊,導致該名補教業老師氣憤連續鞭打學生,當下並未發現學生手掌已經紅腫,下課後趕緊先擦藥膏及冰敷並且包紮。
媽媽表示,該補習班當下沒有當面處理,只有透過電話道歉,除了手腫脹外,女兒的臀部也都瘀青。痛心地問「到底要使多大力氣?」「把我女兒體罰成這樣,合理嗎?」甚至問老師「到底憑什麼?」
今天上午,該名男教師也透過臉書發文道歉。他表示做出管教失當的不良示範,一切由他本人處理過當、不周全所造成的結果。他也聲明「願意接受所有批評與指教」,並接受應當之責,配合家長處理後續事宜。
縣府教育處長邱孝文表示,目前家長已帶孩子前往醫院驗傷,下午將會同社會處人員即刻前往處理,後續會依據兒權法相關規定處理。
邱孝文表示,這所補習班是合法立案,先前並未有相關不良紀錄。教育處將與社會處進行調查,召開不適任人員認定,如行為屬實將解聘,會再通報全國各縣市,不得讓該名教師到補習班任教,而此案補習班目前尚未於24小時內主動通報,將會依規定向補習班裁罰。
社會處長林文志表示,該行為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身心虐待等行為,將依第97條規定,處以6至60萬元罰緩;另外對於孩子的身心狀況會持續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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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女童被補習班教師不當體罰,右手紅腫。(家長提供)
今上午補習班男教師貼文致歉,並表示將負起應當之責。(擷取我是麥寮人!社團貼文)
家長發文痛訴麥寮某補習班教室不當體罰,發問「到底憑什麼?」(圖片擷取家長臉書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