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 礁溪湯圍溝公園促參案胎死腹中

礁溪湯圍溝公園促參案,因無法取得礁溪鄉公所的土地使用同意書,胎死腹中。縣府決定將公所的2筆土地回歸公所自行經營管理。(宜蘭縣政府提供)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辦理礁溪湯圍溝公園促參案,因無法取得礁溪鄉公所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最後胎死腹中。縣府研議後,決定將鄉公所的2筆土地回歸公所自行經營管理。另,縣府經營的湯圍溝大眾湯屋,將在今年泡湯淡季整修,再單獨辦理委外經營。
礁溪湯圍溝公園有6筆土地,縣府在109年間,向財政部申請促參前置作業補助,進行「宜蘭縣湯圍溝溫泉公園促參案前置作業計畫」,規劃以ROT+OT方式委外,最低投資金額1200萬,年期15年。
但園區湯仔城段62、63地號等2筆土地,為礁溪鄉公所所有。雙方對促參案的分潤比例無法達成共識,縣府提出的分潤比例是,該2筆土地的淨收入25.49%,分潤給礁溪鄉公所。礁溪鄉公所一直未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縣府在112年決定停止辦理湯圍溝促參案。
縣府工旅處表示,湯圍溝公園仍由縣府執行全園區維護管理,並未委外經營,其中,湯仔城段62、63地號,是最菁華的人潮聚集地段,也是園區門面,在無法辦理促參開發情況下,為免土地閒置,基於管用合一原則,縣府決定將該2筆土地回歸公所經營管理,並已發文公所啟動程序。
至於縣府經營的湯圍溝男女大眾湯屋,目前有漏水情形;縣府工旅處表示,將在今年泡湯淡季進行整修,再依採購法及宜蘭縣風景遊憩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單獨辦理委外經營。

礁溪湯圍溝公園促參案,因無法取得礁溪鄉公所的土地使用同意書,胎死腹中。縣府決定將公所的2筆土地回歸公所自行經營管理。(宜蘭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