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午休打手槍還性侵男學童 國小代理男師被判12年

宜蘭地方法院。(記者蔡昀容攝)

宜蘭地方法院。(記者蔡昀容攝)

2023/03/23 09:56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許姓男子擔任某國小代理老師期間,被查出29次犯強制猥褻、6次性侵班上男學童,學童受害期間,年僅9至11歲,宜蘭地方法院判決,許男犯妨害性自主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

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許男擔任某國小導師,趁著午休時間,與學生小明(化名)同蓋一條棉被,把小明的手拉至其下體,要求打手槍多達14次。

許男多次帶男學生到住處房間,壓在他們身上,前後移動磨蹭身體和生殖器,猥褻得逞,小明被猥褻2次,2次被另要求口交、打手槍得逞;小華(化名)被猥褻13次,2次被要求口交得逞。

許男曾要求小華趴在床上,欲從「後門」而入,也曾帶小明、小華到住處房間,要求兩童替他口交,並嘗試從「後門」性侵小明,但都因不順利未成,性侵未遂。

事情曝光後,2童母親報案,司法單位介入調查。法官認定,許男29犯猥褻未滿14歲男子罪、1犯性侵未遂罪、6犯性侵罪,各判處3年2月至7年4月不等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宜蘭縣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