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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花錢入群跟著買股票獲利還要交1成報酬 女子1年爽賺百萬

桃園地檢署因林姓女子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案件,將她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因林姓女子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案件,將她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2024/05/30 15:23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34歲林姓女子2021年間涉嫌利用手機通訊軟體成立群組,並透過網路臉書等管道,廣邀網友繳交2000元會費加入群組,以獲得她對於投資股票的分析意見與推介建議,網友若因此獲利,還須支付1成作為報酬,不到1年的時間,林女就賺得111萬餘元,桃園地檢署今天(30日)偵結,已因林女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案件,將她提起公訴。

檢方說,林女明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仍基於違法的犯意,以2000元會費即可獲取投資股票資訊為噱頭,吸引網友們花錢加入群組;網友加入群組後,若依據她的建議投資股票而獲利,另須將獲利的1成匯款給林女,作為報酬。

檢調接獲檢舉後,2021年逮回林女查辦,檢方說,不到1年的時間,林女已經獲利超過100萬元。林女到案後坦承犯行,今天偵結已將她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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