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委外經營文教為前提 縣府估收入6億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已由縣府完成招標,預計月底簽約。(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美麗灣渡假村」經歷17年環保爭議,2020年由台東縣政府以6.29億元向開發業者買回產權,日前完成委外經營招標,由富野飯店集團與華立公司共同得標,租期42年,在符合文教訓練前提下,可以從事住宿,但不能像一般旅館直接住宿。
台東縣議會進行定期大會,台東縣長饒慶鈴昨天進行縣政報告時談到招商績效,特別提到杉原灣(即美麗灣渡假村)將化身文化教育多功能基地,已經完成委外經營招標。
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財產及開發科長黃泇鍀今天表示,經公開招標,今年2月已完成議約,由台東在地富野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與華立公司得標,2家公司會成立新的公司經營,最快5月底完成簽約,租期42年,包括權利金2000萬元和每年的獲利,粗估42年可為縣庫增加逾6億元。
縣府說,杉原灣委外經營的項目必須是文教設施,根據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7款,文教設施指「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文化、教育功能之解說、訓練、展演、研發、住宿、保存等相關設施」。
至於是否可經營飯店?縣府強調,經營的項目是以文教設施規劃,不像一般飯店旅館可以直接住宿,但將來民眾提出符合文教的訓練、展演、活動如有需要住宿是允許的,但不能直接以旅館方式住宿。
杉原灣前身是「美麗灣渡假村」,2003年由縣府將杉原海水浴場基地以BOT方式租予美麗灣渡假村公司,並由公司興建建築物,但開發過程遭環保團體質疑規避環評,法院多次判決環境影響評估程序與建照發放皆屬違法,後來業者放棄開發,並聲請仲裁,最終於2020年由縣府以6.29億元價購建築物,並拆掉美麗灣招牌改稱「杉原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