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助運毒也非臥底 二線二警官李哲銘是帶頭「大毒梟」
李哲銘走私的安非他命淨重達829.44公斤。(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警局前蘭嶼分駐所所長李哲銘涉入大宗毒品走私案,原本外傳他是協助運毒,更有人可能是臥底警察,但今天起訴內容顯示,他是集團首腦,是正港的「毒梟」,被起訴具體求刑12年。檢方說,過去有警察少量販毒,但像李實際走私大量毒品的,相當罕見。
起訴書中指李哲銘因投資失利,運毒船「藍悅號」船長鄭程維則是經濟窘迫,兩人同在蘭嶼工作,素有交情,同樣缺錢,於是在107年間由另一位李姓被告牽線,主動找上販毒集團,108年間再找到另1位熟悉毒品運輸網路的劉姓被告,共同在花蓮玉里鎮張姓被告家中共謀走私毒品。
檢方指出,原先他們接洽要從柬埔寨以1公斤2萬元的代價運進「k他命」840公斤,沒想到最後買到的貨是安非他命。
一干人等原本的計畫是,今年4月間,由鄭程維駕藍悅號從蘭嶼鄉開元港出海,從母船接運毒品後,進入蘭嶼龍門漁港,再以船運到台東富岡港後上岸。
不過,因有另一幫人的加入,計畫生變。原集團張姓被告,與另集團同樣姓張的被告合流,並由對方提供4支iphone手機及1支衛星電話,還有現金100萬元,供李哲銘集團作為運毒的聯繫之用,前置作業完成後,李哲銘與鄭程維於5月7日共同到台東市買黑色大塑膠袋等物,準備作為偽裝毒品為雜貨之用。
5月8日下午,鄭程維駕藍悦號從開元港出航,隔天接洽到母船,載運42袋安非他命,毛重879.84公斤,淨重829.44公斤,返航時被海巡艇查獲,鄭當場被捕。
台東縣警局4月間就得知李哲銘大量欠債、行為異常,將他從蘭嶼調回台東分局,但他並未就此收手,繼續策劃運毒。在藍悅號被逮後,他與其他共犯正在台東市一家五金行內等候消息,得知毒品被抄,當天傍晚就與多位展開大逃亡。
李哲銘往南逃向大武,砸毀工作手機丟棄,再駕車往北逃向宜蘭的旅館,並接洽偷渡,聯繫到漁船以每人30萬價格出境藏匿,但出港後因身體不適,竟又回航,繼續待在旅館,期間李姓共犯獨自投案,李哲銘等人又開始逃亡,搭計程車到新北、台南,又折返新北,再南下屏東恆春,躲在一棟民宿內,6月10日被警方循線逮到。
檢方起訴11人,其中李哲銘等8人為共同正犯,餘3人藏匿人犯。李哲銘到案後坦承犯行,並指出,李哲銘擔任分駐所所長,肩負偵查犯罪之責,卻反向邀約鄭程維一同以藍悅號走私毒品,事跡敗露不主動投案,使執法人員蒙羞,因此具體求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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