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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光拒解約還討利息 蔣︰不接受

2024/05/11 05:30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今年四月八日發函台灣智慧光網聯盟,告知將解除監視器網路子約,五月二日邀台智光協商卻被放鳥,後續台智光拒絕解決的回文昨曝光,竟稱應按合約給三M專案費率每支監視器給二一○○元,如未給付全額,將按《民法》周年利率五%計算遲延利息,今年四月至年底,五%利息為二八一萬元;市長蔣萬安則強調,絕不接受,且四月八日已終止合約,立場不動搖。

4月至年底 要收利息281萬

台智光態度強硬,於本月給市府的函文中,主張「本公司重申並嚴正否認有就協議書給付他人不法佣金、回扣、賄絡或其他不正利益的情形,在經本件相關之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判決確定前,難認貴局現階段已合法終止,本公司依約自無配合辦理終止後續程序之義務」。

針對北市府主張三M傳輸費率僅支付一七六一元,台智光更搬出《民法》,強調今年三月八日市府已核定三M傳輸費率為二一○○元,應按照此費率依約定期限給付費用,如拒不給付或未給付全額,將依《民法》規定按周年利率百分之五方式計算遲延利息。

蔣萬安昨赴台北市議會進行專案報告,表示捍衛市民權益的立場堅定、絕不動搖,不接受台智光的說法,接下來一切依照合約和相關規定,且四月八日已終止合約;議員林延鳳也質詢此事,蔣萬安強調,不會回到二一○○元的費率。

簡舒培指出,光是今年四月解約到十二月就要繳二八一萬二九九八元,一個月要卅一萬二五五五元利息,萬一無法說服法官,這筆帳就是市民買單,她認為市長氣魄和台智光宣示解約,卻沒想配套;蔣萬安回應,跨局處已很早研議配套。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也說,有準備法律攻防配套,但不希望在公開場合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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