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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府「寵物保姆」 北市研擬自治條例

2021/11/26 05:30

〔記者鄭名翔/台北報導〕近年興起到府照顧寵物的「寵物保姆」,但北市議員徐巧芯指出,中央頒訂的「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尚未將此納入規範,從業人員若未具備犬貓照護專業知識,恐衍生爭議或危害毛小孩,因此提案要求台北市政府訂自治條例。北市動保處長宋念潔回應,已研議「台北市特定寵物保姆自治條例」草案,目標兩年後公告實施。

宋念潔表示,按規定寵物保姆應經兩百小時專業訓練,並憑證書供消費者辨識,但中央尚未訂出相關法規,因此對寵物保姆到府無法可管,北市草案訂出相關人員受訓準則,將與動保團體、專家學者研議調整。

北市議會財政建設委員會昨審議徐巧芯提案,召集人、北市議員楊靜宇與列席議員決議由北市府研擬設置自治條例。議員潘懷宗表示,北市對相關寵物服務需求大,目前中央對無店面到府服務缺乏規範,雖無違法但可能有管理鬆散問題,呼籲北市府加快腳步。楊靜宇指,國外也有類似到家協助遛狗服務,應納入規範中。

宋念潔說明,農委會規定若為店面,業者提供寄養服務須有證照,當場照顧者須有專業人員資格且經兩百小時課程訓練,但目前新興的寵物保姆到府清潔、餵食、照顧、遛狗等服務規避法規限制,若未具足夠專業恐損害飼主權益及動物福利,北市已研擬規範並與中央取得共識,將持續修法,訂出業者訓練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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