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中毒案 監院糾正台北市府「錯失採樣黃金期」
![監察院今日表示,台北市政府辦理該市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件,專業警覺性不足,更未第一時間採樣食物檢體,錯失採樣黃金期,通過糾正。(資料照) 監察院今日表示,台北市政府辦理該市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件,專業警覺性不足,更未第一時間採樣食物檢體,錯失採樣黃金期,通過糾正。(資料照)](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1/22/phpa0wzDk.jpg)
監察院今日表示,台北市政府辦理該市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件,專業警覺性不足,更未第一時間採樣食物檢體,錯失採樣黃金期,通過糾正。(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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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台北市「寶林茶室」去年3月爆發食物中毒案,33人用餐後因邦克列酸中毒6人死亡,監察院今日表示,台北市政府辦理該市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件,專業警覺性不足,於被害人已住院休克,未即時進行下架、保留、封存等預防性措施,更未第一時間採樣食物檢體,錯失採樣黃金期,肇致本案迄今仍未查獲病原菌來源,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
監委王幼玲、張菊芳、田秋堇今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寶林茶室中毒案,王幼玲指出,去年3月台北市寶林茶室發生35人食品中毒事件,經檢驗邦克列酸為陽性者共33名,均於113年3月19至24日至寶林茶室食用炒粿條、滑蛋河粉等餐點,並於用餐後出現腹痛、噁心等身體不適症狀,其中6名個案死亡。
王幼玲續指,經調查發現,台北市政府辦理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件專業警覺性不足,未積極迅速辦理稽查作業,亦未即時針對當下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均有違失。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今日通過監察委員對台北市政府所提糾正案。
監委表示,北市政府於去年3月24日中午即接獲新北市政府通報2件疑似食品中毒個案,且其中1名個案已休克住院,惟該府稽查人員遲至當日傍晚始至寶林茶室現場稽查,對於餐廳疑似問題食材及餐點亦未進行下架、保留、封存等預防性措施,導致使同日仍有8名民眾陸續至該餐廳用餐,引發腹瀉、腹痛、嘔吐等食品中毒症狀。食品中毒案件發生當下,北市政府未能及時阻斷問題食品供應,危及民眾健康權益,核有怠失。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有「食品中毒事件通報、調查、採樣及送驗作業程序書」,監委說明,該程序書已明確規範,稽查人員對於可能與食品中毒事件有關的檢體均應考慮列為採檢標的;不過,北市府於接獲食品中毒案件通報後,2次至寶林茶室現場稽查,於個案表示餐廳「炒粿條」有發苦、發酸異狀,且個案已住院休克甚或死亡等情下,均未針對餐廳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而僅抽驗廚師手部檢體及菜刀、砧板等環境檢體。
監委強調,台北市政府未即時針對當下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錯失採樣黃金期,導致本案迄今仍未查獲病原菌來源,核有疏失。
此外,王幼玲也提及,食藥署對於食品中毒案件涉案業者之停業情節認定,未有明確準則,逕交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自行判定,目前僅4直轄市訂定相關作業原則,且判定業者停業之樣態及基準各異;「食安法」相關法規雖規範餐飲業者應完成產品責任保險之投保,但本案發生前,食藥署對於食品業者投保狀態未建置勾稽比對機制,以掌握食品業者投保情形,均有損消費者權益,要求食藥署應確實檢討改進。
王幼玲、張菊芳、田秋堇強調,食品中毒案件成因分析,與食品中毒案件之檢討防治密切相關;餐飲業從業人員製備食品之衛生素養及知能,攸關我國食品安全衛生之落實。食藥署允建立食品中毒案件監測及預警機制,強化餐飲業者自主管理,並研議加強受害者救濟保護相關可行性措施,以降低食品安全事件之危害。
![監委王幼玲今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寶林茶室中毒案調查報告。(記者林哲遠攝) 監委王幼玲今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寶林茶室中毒案調查報告。(記者林哲遠攝)](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1/22/php0e8KWl.jpg)
監委王幼玲今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寶林茶室中毒案調查報告。(記者林哲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