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市捷警隊女警淪車手 偽造發票、告同事殺人未遂是頭痛人物
警方在超商內將張姓退休女警逮捕。(記者徐聖倫翻攝)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自台北捷運警察隊退休的張姓女警,因涉嫌充當詐欺集團車手被逮,她昔日的捷警隊同僚得知後,都覺得「很丟臉!」。但覺得她雖是位「頭痛人物」,曾衍生眾多事故糾紛,然而她走上歧路,造成今日的下場,仍是「很遺憾」。
警方表示,張女原在北市捷運警察隊第二分隊服務,輪班擔任東門站駐點勤務。後為圖請款便利,竟以商店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充當便當店收據,向捷運警察隊請領每人1餐80元的誤餐費。
張女在2017年6月起1年多時間,陸續不實申報38個便當,士林地檢署於2020年偵結,檢方認為,當時51歲的張女申報執勤誤餐費,並無不法獲利,因此未以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改為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
此後,於2022年8月間,張女見平日有嫌隙的許姓男員警,在值班時以腳輕踢椅子,想藉此將椅子「歸位」到值班台旁,過程中也並未碰觸到張女。
怎料,張女卻向副分隊長、分隊長控告她殺人未遂,事後還向大同警分局提出刑事告訴,並透過臉書發文酸許員。許員為此飽受困擾,後認其名譽權遭受侵害,憤而提告求償。
當時,張女提告行為引起內外眾多貲議,但張女認為,她當下正背對著許員量體溫,對方踢椅子的動作導致她受到驚嚇,舉動如同朝他人背後開槍攻擊一樣有生命危險,所以控告殺人未遂。至於透過臉書發文,僅僅是為抒發、分享心情,並不知道有人會看。
事件經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許員當下的確伸腳踢椅子,不過縱觀整段過程卻未與張有任何接觸,為此判張員濫用司法資源,須賠6000元;另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她故意侵害許的名譽權,駁回上訴。
但高院審酌,許姓員警因為張女提告、散佈不實言論進而名譽受損,精神上必定飽受困擾,為此認定張女賠償6000元是於合理範圍。
張女疑是自認長期在捷警隊生活不愉快,因此在尚未達屆齡退休的年紀,申請提早退休,隨後在112年8月,自台北捷運警察隊退休。沒料到因財務問題,淪為詐欺集團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