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1整排花圈誇張照曝!台南女師想調職 竟收「親師生脫離苦海」花圈
台南溪北地區某小學鄭姓女主任送寫有「狂賀榮調、親師生脫離苦海」的花圈,給調職的市區小學陳姓女主任。(圖:取自網路)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中西區1位小學陳姓女輔導主任,於2023年7月17日到欲調職的北區1所小學接受教評會審查。當天清晨,另1所溪北地區小學鄭姓女輔導主任送寫有「脫離苦海的小老師家長學生狂賀」花圈到北區小學門口,陳主任自認名譽遭花圈貶損、提告。台南地院法官指用字縱讓陳感到不快,但未用偏激不堪言詞、難認是出於惡意,判鄭主任不必賠償。
陳主任方面表示,尊重法官民事判決,為避免浪費司法資源,不會再上訴;但對於被告如此行為無法接受,尤其對方也是教育人員,送這種表面祝賀、實為諷刺意思的花圈,實在不應該。
陳主任主張,與鄭主任因都是小學輔導主任,互有認識,但雙方並未在同校任職,鄭女得知她將從中西區小學調任北區的1所小學輔導主任,並要在2023年7月17日到北區小學接受教評會審查。
陳控訴說,當天清晨7點許,鄭女訂製6對大花圈、送到北區小學門口擺放,這12個花圈上寫著「狂賀陳大主任榮調北區小學,脫離苦海的小老師家長學生狂賀」,意思是指她在中西區小學做人做事失敗,讓學校同仁、家長與學生困擾及痛苦,因此很開心她調離學校,讓大家能脫離苦難環境,這說法沒有客觀憑據事實,減損她的社會評價,為此提告向鄭女求償20萬元。
鄭女不否認花圈是她訂製送的,先前陳女告她刑事妨害名譽,檢方已不起訴確定。花圈所寫脫離苦海1詞是描述家長與師生感受,非指特定事實,其言論是評論性質的意見表達,送花圈的動機不是在詆毀陳女名譽,主觀並無惡意,是善意發表適當言論,應不具違法性。
對於會寫「脫離苦海」,鄭女說,是陳主任在中西區小學任教期間,音樂藝才班教師與家長對陳的領導、制度改變與行事作風多有意見,出現一些爭議,有家長把上述狀況投訴南市教育局與教育部,她已盡到合理查證義務,脫離苦海描述陳主任與原校藝才班師生及家長從此分道揚鑣,也與當時情境相符。
法官審認,鄭女所說脫離苦海是個人主觀意見表達,應不屬事實陳述,且陳主任任教中西區小學期間曾因藝才班運作有關爭議,被家長向教育局陳情等情事,有教育局函覆。鄭女因知悉陳主任在中西區小學的任教事務問題,發表主觀意見,縱有部分用字遣詞讓原告感到不快,但並未用偏激不堪的言詞,尚可認是善意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適當言論,所為不具違法性,判鄭不必賠償陳主任。
寫有「親師生脫離苦海」的花圈。(圖: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