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積欠款5.8萬!北捷供乘客借錢搭車 「有借無還」無法強行討回
台北捷運提供旅客攜帶證件借錢搭車服務,於10天內去任一服務台補繳即可。(記者楊心慧攝)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捷運提供旅客攜帶證件借錢搭車服務,旅客至捷運櫃台以身分證確認身分後,便可拿到「旅客欠費處理單」,於10天內去任一服務台補繳即可。但台北市議員詹為元發現,近十年旅客借車資搭捷運未還的金額達5萬8058元,北捷卻未依照《大眾捷運法》第49條,向旅客追討回來並要求支付違約金,規定形同虛設。
北捷回應,攜帶證件借錢搭車服務,不屬於《大眾捷運法》「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車票乘車者」範疇,所以不會對借款旅客裁罰違約金,經統計旅客還款比例近9成,未還款項會持續催收。
詹為元指出,攜帶證件借錢搭車的服務初衷很好,可幫助真正有需求的旅客,借費原則為單趟站點租借,因此最貴票價落在65元,金額並不大,北捷在欠費處理單上詳細寫道:「依照大眾運輸捷運法第49條規定『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50倍之違約金。』」
詹為元調閱資料發現,檢視近十年旅客借車資搭捷運的案件數為1萬8782人,借出去的金額為52萬1077元,實際有還款的金額為46萬3019元,有借無還的狀況,差額高達5萬8058元,他追查發現,捷運公司並未依照《大眾捷運法》第49條、向旅客追討回來並要求支付違約金,市府雖過去強調依法行政,但此案法規卻淪為參考,他要求市府應正視,並追討支付違約金。
北捷表示,此服務從1998年起,只要旅客出示證件並查驗是否欠款,若無欠款未還紀錄,須在欠費處理單簽名,就會發售單程票供搭乘,但10天內須在任一捷運站補繳,若旅客未滿18歲且未帶證件,會告知先提供個資,站務員會以電話向家人查證確認無誤後,才能在欠費處理單簽名後使用搭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