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陪應酬遭摸鼠蹊部 她進行心理諮商53次並提告結果曝
女律師陪同應酬竟被已婚黃姓中間人摸鼠蹊部,後來她進行53次心理諮商並決定提告;北院認定黃男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示意圖。(法新社)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3年前一名受僱女律師陪事務所王姓主持律師應酬,席間已婚黃姓中間人不只強吻女律師的臉頰,還摸她的鼠蹊部,後來女律師提告指自己「不敢砸老闆的場」。台北地院審結,指女律師被害後共進行53次心理諮詢,決定依強制猥褻罪對黃男判刑10月;可上訴。
這起強制猥褻案件發生在2021年4月23日晚間,一行人前往酒吧時,黃男被控違反女律師的意願,先揉捏臉頰再撫摸左腰、下背部、右大腿內側及鼠蹊部,並尾隨女律師如廁,還趁划拳之際,用左手強行十指緊扣女律師的右手,划拳勝利後,摟繞女律師脖子往自身臉部拉近、強吻右頰。
黃男到案只坦承有用手搭女律師的肩膀、觸碰手部,否認有碰觸腰部、下背部、大腿內側,也沒有強行十指緊扣女方右手或強吻。
北院指出,黃男是王姓律師、某傳媒的葉姓法務長的友人,並媒介該傳媒與法律事務所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再者,根據女律師的證詞得知,進入酒吧後,她的左腰、下背部、右大腿、鼠蹊部被黃摸過,她一度閃躲;她為了保持清醒刻意前往廁所催吐同時躲避黃,但她吐完打開廁所門時,黃就貼近在眼前,且用猥瑣的眼神看她,同時堵住出口不讓她走,後來因為她聽到有人在門外大喊要尿尿,她趕緊趁機離開。
然女律師離開後,因為沒別的位置,只能坐回原位,此時黃男仍摸她的左腰、拉她的襯衫想把手伸進裡面,「當下我覺得很煩,但不敢砸老闆的場,只能再度把黃的手撥開」。
北院指出,女律師曾於同年4月26日至5月5日向同事務所的律師提到被害過程,也自2022年1月26日至2023年8月18日總共進行53次心理諮詢,足可證明黃男所為嚴重影響女律師的身心,並考量雙方未達成和解,依法判黃男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