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纜車案判市府賠2.3億餘元 工務委員會通過預算
台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今通過北投纜車賠償預算2.3億餘元。(記者何玉華攝)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爭議超過20年的北投纜車興建案,台北市政府與開發業者聲請仲裁庭,今年5月仲裁出爐,市府須賠償廠商2.3億餘元,賠償預算編列在明年度的總預算案中,今(21)在台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續將送大會二、三讀,全案可望塵埃落定。
北纜興建案環評審查結論因當地居民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015年10月判決撤銷,柯市府認為北纜缺乏社會共識,決定不上訴,於2015年5月宣布停建,廠商針對已付出的成本,向北市府求償8.7億元,經仲裁後,市府須賠償廠商2.3億餘元,市府編列於明年的總預算案中。
台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今天審議新建工程處明年度預算案編列,召集委員陳政忠要求新建工程處說明該筆賠償預算,處長林昆虎說明,北纜是2005年簽約的案子,因環境跟環保的案子而未推動,廠商依支出憑證要求賠償8.7億元,後來經過履約管理工作小組檢視發票,北市府當時約定仲裁金額上限為2.5億元;仲裁委員認為申請人在8.7億元的損失中,多數已經自行吸收,決議由市府支付補償費用加仲裁費,總計約2.3億餘元。
林昆虎表示,仲裁結果已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必須支付;再說明後,委員會無異議通過該筆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