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之亂懲戒結果出爐 原松山分局長林志誠降兩級改敘確定
轟動北市警界的《松山之亂》懲戒結果出爐,原松山分局長林志誠被判降兩級改敘確定。(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徐權等人,2020年間與松山分局督察組教官楊忠蒞吵架,竟衝進北市警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滋事、砸毀電腦螢幕,但所內監視器畫面卻遭刪除,楊與當時的分局長林志誠、所長許書桓、副所長顏敏森、巡佐傅榮光等5人被懲戒法院認定有違失,28日判林、楊2人降兩級改敘,其餘3人降一級改敘。林上訴,懲戒法院二審判決駁回確定。
判決指出,楊忠蒞2021年4月15日晚間與友人前往北市林森北路九酒CLUB(經臺北市警察局訪查認定為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8點第1項的不妥當場所)喝酒,翌日凌晨2時許酒後返回松山分局途中,見徐權等10人在南京東路626酒吧外大聲聊天,竟出聲喝斥並以穢語辱罵。
徐權等人暴怒,群起追趕楊忠蒞,並尾隨追進中崙派出所找其理論,徐權氣憤推倒值班檯前的紅龍柱,更抛擲鐵椅毀損值班檯上的公務電腦螢幕。同時間,就寢中的顏敏森聞聲衝出查看制止,並與值班員警共同勸阻拉離滋事民眾。
事後,徐權前來道歉並願賠償,顏敏森指示在場警員「簡單處理」,未將徐權法辦;當日的工作紀錄簿上記載「無異常」,顏敏森亦予批核。
2021年4月16日上午8時左右,顏敏森向許書桓報告此事時,稱徐權「不慎」碰撞電腦螢幕且願賠償。許書桓聽取報告後未查證,亦未指示續查並呈報分局長官。
當日晚間7時許,傅榮光建議許書桓刪除監視器內的影像,許、傅二人一起格式化案發時的影像檔案,藉此湮滅徐權的刑事犯罪證據。
林志誠2021年4月21日晚間雖已知悉監視器硬碟被人格式化,卻仍於隔日上午10時的記者會表示,監視器因停電而未錄到畫面,同日下午2時於台北市議會接受質詢,及同日下午5時30分記者會再次受訪時,改口稱沒有監視器畫面的原因是復電後未重啟錄影,該次記者會甚至安排楊忠蒞與徐權、凃政廷在松山分局前握手致意。
直到監視器影像還原後,外界才發現林志誠所述與事實不符,引發輿論非議及公權力不彰的質疑。
懲戒法院說明,楊忠蒞在不妥當場所飲酒後言行不檢,林志誠綜理松山分局警政業務,對外發布新聞稿或對媒體發言時,未能切實查證並說明警方嚴正執法立場,致引發外界質疑「公權力不彰」、「員警包庇犯罪」、「監視影像分局長竟以停電沒錄到掩蓋」,重創警察形象,判降2級改敘。
懲戒法院表示,許書桓與顏敏森兩人身為正、副所長,卻未盡監督下屬,如實報告上級責任,又與傅榮光涉有湮滅證據、隱匿犯罪行為,知法犯法,引起輿論非議,損害警察名譽情節嚴重,判降一級改敘。林不服,上訴懲戒法院二審。
懲戒法院二審認為,懲戒法院一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林的上訴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