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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技董座替妻子注射牛奶針鬧出人命 法院判6月徒刑

    2022/04/28 13:3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沒有醫師資格的生技公司陳姓負責人,擅自替妻子施打牛奶針,被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刑。(資料照)

    沒有醫師資格的生技公司陳姓負責人,擅自替妻子施打牛奶針,被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刑。(資料照)

    沒有醫師資格的生技公司陳姓負責人,販售第四級管制藥品「安舒麻」注射液(俗稱牛奶針)等醫療器材業務,也幫長期失眠的妻子注射牛奶針,妻子前年5月21日在家中暴斃身亡,檢方認為妻子本身會濫用藥物,因此難以證明是陳男施打後造成結果,士林地院審結,昨依醫師法中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併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現年44歲的陳男,與第二任妻子結婚多年,2017年1月起至2018年3月中旬前某日,陳男在家中將「美白」藥劑加維他命C混合生理食鹽水,擅自替妻子施打。

    另,陳男明知販售或轉讓牛奶針的對象,僅限診所及藥局,並不包含一般民眾,也知道「安舒麻」的成分丙泊酚屬於第四級管制藥品,見妻子想施打牛奶針以減壓、助眠,仍未加以阻止,讓妻子自2018年2月11日至同年6月30日無償施打。

    妻子前年5月21日在家暴斃,案經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確認死因是「濫用麻醉藥」,陳男也被岳母告發,岳母指他會施打藥劑,並附上在陳家所拍下的大量使用過「安舒麻」空瓶及針具照片。

    檢方偵查後認定,妻子死因是因為施用多種藥物才會導致多重藥物中毒,故依醫師法中擅自執行醫療業務、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轉讓第四級毒品等2罪,將陳男起訴。

    士院認為,陳男身為醫療器材公司負責人,明知醫療行為涉及病患身體健康,也知道不得擅自轉讓管制藥品安舒麻,且我國醫師制度要求必須接受完整醫學教育、訓練,並取得醫師考試合格,他仍擅自將藥品轉讓給妻子,但考量他是為了讓妻子美白或減輕精神壓力、助眠才觸法,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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