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到宅保母月收費最高3萬7500元 明年1/1實施
南市府調整到宅日間托育收費最高3萬7500元,將於明年1/1生效實施。(圖由南市社會局提供)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居家托育人員到宅日間托育服務收費,南市府調整到宅日間托育時數為8至10小時,收費區間為2萬8500元至3萬7500元,將於明年1/1生效實施,屆時將從六都最低變成六都最高。
今年8月,台南市托育人員關懷協會及數十名保母到台南市議會陳情,抱怨南市府規定到宅托育月收費上限是2萬4000元,不僅待遇六都最低,比外籍移工、勞工基本工資還要低,南市議員沈家鳳今天總質詢也關切此議題。
南市社會局說明,為落實準公共化政策,避免托育費用不當漲價,減輕家長負擔,市府已訂定「居家式托育人員到宅日間托育服務」的準公共化簽約收費上限。日前並調整台南市準公共化到宅日間托育時數為8至10小時,收費區間為2萬8500元至3萬7500元,保留家長與托育人員議定托育費用的彈性。
社會局長盧禹璁表示,調整後,南市到宅日間托育保母月收費最高可達3萬7500元,為六都最高。
社會局表示,該收費規定統一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屆時社會局將重新簽訂準公化契約,原到宅日間托育人員與家長簽訂的舊契約仍維持至契約到期後,再依新收費標準與家長簽約。屆時若現行準公到宅托育人員無意願換約,即不具備到宅準公托育人員資格,可與家長雙方自行議定收費契約,惟家長將無法領取托育費用補助,仍可申請育兒津貼。
社會局說,截至目前南市登記居家托育人員有1970人,簽訂準公共化托育契約共1501人,其中提供到宅托育服務有224人。托育人員加入準公共化期間,若家長有特殊需求與托育人員議定到宅日間托育價格超過收費上限,仍可與家長簽約並進行托育照顧,家長可依規定申請育兒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