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斷裂破損 騎士辯摔車造成仍挨罰
2023/11/27 10:23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局第六分局員警,於25日晚間9點許在南區中華南路、德興路口巡邏查察酒後駕車專案時,同仁眼尖發現1名男子騎乘的機車車牌已經明顯斷裂破損,無法辨識車牌的英文字母,疑慮其是否準備作案,即上前攔查。男子辯稱是摔車導致車牌破損,警方仍依道交條例開罰。
男騎士對於被警方攔下盤查感到一頭霧水,對於員警詢問,男子稱是因自己摔車導致車牌破損,並非故意損壞,但因車牌號碼是自己特別挑選的且重新補換牌照,就無法領取同樣的號碼,所以才遲未前往監理站更換新牌,不是故意違規。
對於男騎士辯解,警方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第2項第1款規定:『牌照遺失或破損,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換發或重新申請,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3百元以上6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補換牌照或禁止其行駛』。
警方表示,車牌可以視同車輛的識別證明,如果機車、汽車車牌因某些非故意原因,導致產生損壞、遺失、斷裂等等問題,請務必盡快到監理站辦理換牌,以免被員警查獲受罰。
另警方也曾發現有些民眾想避免遭測速照相等設備取締,會利用加、減筆畫等方式變造車牌,雖然只是在車牌上加、減了一筆畫,但會嚴重影響辨識,誤導取締單位,一旦被攔查發現,可就不是交通違規這麼簡單,將依刑法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嫌移送法辦,最高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