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斷點沒用!彰化車手獲利9千 文件驗出指紋GG了
2026/03/23 08:46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
彰化洪姓男子,前年擔任詐欺車手騙走民眾90萬元現金,警方事後從文件驗出指紋查獲,依詐欺罪嫌判處1年6月徒刑。(記者陳建志攝)
彰化洪姓男子(37歲)前年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該集團謊稱投資股票可獲利,詐騙胡姓民眾90萬元,並由洪男出面取款,洪男雖製造斷點,但警方仍從面交的「代理國庫送款存入回單」採獲洪男指紋,讓他百口莫辯,並坦承獲利9千元,台中地院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1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洪姓男子(37歲)2024年9月,加入暱稱「經理」等人組成的詐欺集團,擔任面交車手,先由LINE暱稱「王倚隆」、「助理林思琪」等人,佯裝為星創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職員,慫恿胡姓民眾投資股票可獲利,誘使他下載並註冊「興e控」的假投資APP。
洪姓男子接獲指示,前年11月21日上午10點多,前往台中大里區持偽造的星創多公司國庫局工作證,向胡姓民眾收取90萬元現金,並交付偽造的星創多公司代理國庫送款存入回單。
洪男得手後,將收取的90萬元現金,在指定地點交付給詐欺集團內的收水成員,以此方式製造斷點隱匿犯罪所得,洪男則獲得9千元的報酬,胡姓民眾事後察覺受騙報案,警方將「代理國庫送款存入回單」上採集到的指紋送往刑事局進行鑑定比對,發現與洪男的右拇指指紋相符,將他查獲送辦。
台中地院審理時,洪男坦承犯行,法官斥責,洪男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竟貪圖不法利益,加入詐欺集團擔任車手,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及財產交易安全,雖坦承犯行,但審酌未與胡男和解或賠償,且先前已因詐欺案遭判刑4月,並在2024年5月8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屬累犯加重其刑,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1年6月徒刑,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