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轎車遭碰撞翻覆2輕傷 肇事車輛逃逸
轎車翻覆後,拖吊車拖離國道。(民眾提供)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國道3號今日上午一台轎車碰撞36歲劉男駕駛的轎車後離開現場,劉男的車翻覆於內側車道,他與蔡姓妻子2人輕傷送沙鹿光田醫院救治,另一名乘客3歲男童無受傷。國道警方表示,肇事逃逸車輛已掌握,將通知到案,相關肇事經過及肇因研判持續調查釐清中。
警方調查,劉男的轎車今日上午9時26分國道3號北向181.2公里龍井路段遭一輛轎車撞擊翻車。事故後封閉內側車道進行拖吊,造成後方一度回堵約2公里,並於10時許現場排除並恢復通車。
國道警方提醒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事故後第一時間報警與處理。若肇事逃逸依刑法3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