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未掛牌11/30起最高罰3600元 上百名車主趕掛車牌
微電車最後領牌期限將於11月29日到期,車主趕掛車牌。(圖由台中區監理所提供)
〔記者黃旭磊/台中報導〕民眾使用中的微電車領牌2年緩衝期限將結束,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掛牌納管宣導將屆滿,最後領牌期限將於11月29日到期,30日起將會同警方加強稽查,上百名車主趕掛車牌並投保強制險,台灣電能車輛發展協會理事長鄭丞宏說,騎士趕掛牌「最近量很大」,未掛牌者若稽查到案將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
台中市警方統計,今年至今微電車交通事故發生1286件,造成7人死亡,其中,74歲騎微電車老婦於9月27日,在太平區中山路遭私校校車撞斃,引發民眾討論「銀髮騎電車根本馬路兇器」等話題,台中區監理所強調,微電車將於下週六(30日)起正式納管,需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及投保強制險後才能行駛道路。
台中區監理所所長楊聰賢表示,微電車即民眾俗稱電動自行車,定義是最大行駛速率為每小時25公里以下,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60公斤以下,由於2年掛牌寬限期將屆滿,車主須在29日前騎乘有「審驗合格且配有合格標章」微電車,至監理單位辦理規定登記、領用及懸掛牌照,避免30日上路未掛牌遭罰。
本週以來監理所湧進上百輛微電車辦理掛牌作業,電車無須考照且不需加油易操作,14歲以上就能騎乘,不少民眾購給家中銀髮長輩代步,趕緊騎往監理單位掛車牌。
鄭丞宏說,監理機關宣導掛牌及投保強制險緩衝期將屆,微電車重量輕巧多為民眾短程買菜、購物代步使用,30日起沒掛牌的最高罰3600元,本週趕往掛牌的人很多、量很大,提醒騎士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合法上路。
微電車最後領牌期限將於11月29日到期。(圖由台中區監理所提供)
微電車車主排隊趕掛車牌。(圖由台中區監理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