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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家貧少女為籌措弟弟制服費遭騙下海 遇好心恩客資助還勸她報警

小芳為籌措弟弟制服費被欺騙下海性交易,但她幸運遇到兩名男客,資助4000元並勸她報警。(示意圖)

小芳為籌措弟弟制服費被欺騙下海性交易,但她幸運遇到兩名男客,資助4000元並勸她報警。(示意圖)

2024/04/20 15:4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家境欠佳的未成年少女小芳(化名)為籌措弟弟升高中制服費遭謝男拐騙下海性交易,小芳接了2位客人,男客得知她未成年且被欺騙心生憐憫放棄性交易,其中1人還資助她4000元,另1人建議她報警,台中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謝男1年10月徒刑,併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2年暑假未成年少女小芳(化名)弟弟要升上高中一年級時需要錢買制服,小芳發現父母缺錢,她想要幫忙籌錢,某天於手機內,見謝姓男子在「微信」,刊登「想要賺錢的女生私訊我喔」小廣告,她聯繫謝男,謝男告知工作是「傳播」(傳播小姐),雙方於同年7月22日見面,謝男帶她到旅館,宣稱要拍照建檔,「這樣比較好安排客人」,叫她脫衣服,拍攝只穿內衣及內褲的不雅照。

謝男先在網路論壇刊登性交易廣告,同年月24日,謝男把小芳裸照傳給一名男客,還加註性交易訊息,「我叫悅悅,自己找約」,每次性交易收費4000元起。

當天晚間9時許,謝男載小芳到汽車旅館,小芳以為是陪聊天,男客卻說是性交易,還把謝男傳給男客的性交易對話與不雅照出示給小芳看,小芳大為吃驚,男客同情她家境貧寒,因籌措弟弟制服費而被拐騙,不但放棄性交易,還資助她4000元,但這些錢被謝男取走。

謝男又於當天深夜11時,帶她到一輛休旅車內性交易,小芳主動告訴第二位男客,自己未滿18歲,這位男客也憐憫她,放棄性交易,還建議小芳報警。

謝男辯稱說,是小芳向他借錢,但他沒錢可借,遂於網路聊天室找人幫忙,有網友來接洽,他還提醒小芳是援交、性交易,小芳說沒關係,還請他幫忙訂收費標準,性交易後小芳主動給他1500元。

不過,兩位男客作證說,當時是與謝男接洽性交易,第2位客人還強調,小芳上車後直說「救我」,她被人欺騙下海,「我建議她要報警」。

台中地院認為,謝男辯詞與小芳、男客不符,也與謝男於網站上刊登的性交易訊息矛盾,辯詞不足採信,觸犯「意圖營利媒介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未遂罪」,謝男雖賠償小芳12萬元,但他否認部分犯行,判處徒刑1年10月,併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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