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持刀殺害胞姊辯稱「姊弟情深」 法官不採信
周男(左二)辯稱姊弟情深,他沒有殺人之意,二審不採信,維持15年徒刑。(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周姓男子與同住的周姓胞姊長期不和,2021年底又起口角,周男竟持刀刺殺胞姊,周女的陳姓男友騎機車載周女就醫途中,擔心自己毒品通緝犯身分曝光被逮,竟將周女丟包於路旁致死,台中地方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周男15年徒刑,他上訴二審並宣稱「姊弟情深」,他沒有殺人犯意,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卻認為,兩人案發前已有恩怨,周男行兇時語出「給妳死」,行兇後逃逸,顯示主觀上有殺人犯意,駁回上訴,維持15年原判決,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案發時43歲的周男,與45歲周姓胞姊、胞姊的44歲陳姓男友等3人,同住於大肚區,姊弟之前曾因機車修理費,以及胞姊周女對胞弟周男提出家庭暴力告訴,且申請保護令等事情起衝突,2021年12月31日,姊弟又爭執,周男從廚房拿菜刀攻擊姊姊,刺穿姊姊周女胸腔,導致大量出血、肺塌陷,陳男趕緊用機車載去醫院。
陳男行經大肚區營埔一街時,見周女重傷無法支撐,整個人癱軟跌落路旁,他先停車幫周女CPR,卻擔心自己是毒品罪通緝犯,會被警方查緝,竟把周女丟在路旁,自己騎車離去,民眾發現報警通知救護車,但已經無法挽回周女生命(陳男遺棄罪另案審理)。
台中地方法院一審時,周男辯稱只是想嚇嚇胞姊,但姊姊手一撥「刀子就不小心刺到她胸口」,他並無殺人犯意,一審不採信辯詞,依殺人罪判刑15年,周男上訴二審,仍辯稱沒有殺人犯意。
周男宣稱,他拿菜刀是要嚇唬姊姊,只是要割姊姊的左手,但姊姊的左手由下往上撥,刀子才會刺入她的左胸,「我沒有殺人的故意」,辯護人則說,姊弟無深仇大恨,不需要置胞姊死地,姊弟情深,周男不致於有殺人的犯意。
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雙方案發之前,曾因機車修理費,以及保護令等事而衝突,周男行兇時,刀子刺入胞姊胸腔內,又持菜刀進入房間,欲再以菜刀砍殺胞姊,口中又說要殺胞姊等語,顯示殺意之堅,且沒有在第一時間呼叫救護車,而是騎機車離開現場,顯示他有殺人之意,駁回上訴,可再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