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被拒收隨意丟 屏東將開罰
屏東縣八月開始加強垃圾分類,不落實者將拒收。(記者陳彥廷攝)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八月起落實垃圾回收,必要時會破袋檢查並拒收,卻有被拒收的民眾隨意將垃圾丟棄,引發反彈,屏東縣政府強調,若違規情節重大,將請鄉鎮市清潔隊直接開罰。
可處1200到6千元罰款
內埔鄉傳出有民眾丟垃圾時,因為並未落實分類,遭到清潔隊員拒收,但被拒收後,該民眾竟將垃圾隨手亂丟,造成環境髒亂,引發居民不滿,並PO網檢舉亂丟垃圾的人。
內埔鄉公所表示,落實垃圾分類本就應該落實,並不是清潔隊員要破袋檢查才配合,此舉是為減少垃圾量,並延長焚化爐的壽命,呼籲民眾應該要有公德心。
屏縣環保局強調,根據廢清物清理法,隨意丟棄垃圾可處一千二到六千元罰款,民眾若有發現亂丟垃圾行為,可蒐證檢舉,共同維護環境,加強垃圾分類後,廚餘量明顯增加,代表民眾較以往更加落實分類,該局將滾動調整相關措施,落實垃圾回收及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