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襲胸摸臀...... 士官督導長猥褻上尉女軍官 下場出爐
張姓士官督導對上尉女軍官強制猥褻得逞被判刑。(示意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空軍張姓士官督導長與部隊上尉女軍官同處一室,竟起色心,無視女上尉反抗,強制猥褻得逞,被害人透過手機傳訊息向友人求助,並報警將張男送辦,屏東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張男1年徒刑,可上訴。
張男與上尉女組長為同事關係,女上尉是張男上官,2年多前張男到女上尉住處,見2人同處一室,竟起色心,強行以徒手環抱女上尉,碰觸被害人胸部、陰部,並掀起被害人衣服強吻耳朵、脖子等,無視被害人反抗,強制猥褻得逞,被害人趁隙以手機傳訊息求助友人,並報警將張男送辦。
張男坦承親吻女上尉耳朵及脖頸,但否認強制猥褻犯行,當女方說不可以後,他就馬上停手了。
被害人則說,案發當天她正在屋內整理東西,張男跑來找她,張男進屋後,她拿椅子給張男座在床旁邊,張男卻開始不安份,摸她臀部,然後環抱她、摸她胸部、不斷親吻她,她一直說不要,並加以反抗,但張男仍不罷手,她便趁隙以手機向友人傳訊息求助。
屏東地院檢視雙方說法、女方友人說詞及相關事證後,認定張男違反被害人意願,從性騷擾提升為強制猥褻犯意,犯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張男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