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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來台一審判8月 中國前海軍艇長想具保停押被駁

中國前海軍艇長阮芳勇(左)6月駕快艇偷渡來台,一審被判刑8月;在押阮男另聲請具保停押,被一審裁定駁回。(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中國前海軍艇長阮芳勇(左)6月駕快艇偷渡來台,一審被判刑8月;在押阮男另聲請具保停押,被一審裁定駁回。(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2024/10/1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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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前海軍艇長駕快艇闖淡水河偷渡來台 一審判刑8月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60歲中國前海軍艇長阮芳勇今年6月9日駕駛快艇從中國福建省三都港偷渡來台,於新北市淡水渡船頭與交通船擦撞後,向在場人員表明偷渡。一審士林地院考量阮符合自首規定,依入出國及移民法中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罪對他判刑8月;在押阮男另聲請具保停押,士院指他有逃亡能力,週一裁定駁回。

裁定指,阮男被判刑8月一案尚未確定,日後也還要入獄執行,且他不是台灣地區的居民,在台灣也沒有住居所與財產,加上他以開船方式非法進入台灣,顯然具有逃亡能力;再者,他雖稱在台有親戚可提供居所與擔保金,然士院認為親戚無法擔保他日後配合審判或入獄執行,仍裁定自10月14日起延長羈押。

阮男是在今年6月8日上午先在中國福建省寧德市三都港購買「鴻津快艇」,晚間10時許從三都港駕駛快艇偷渡來台,9日上午與停靠在淡水老街碼頭的交通船發生擦撞,阮男表明他偷渡,經交通船魏姓船長與黃姓船員通報警方並通知海巡署,安檢所人員11時10分到場將阮男逮捕。

一審審理時,阮芳勇稱他今年5月8日在深圳被公安發現手機內有大量反共訊息,立即被限制人身自由,也被命刪除手機內容並限制出境,讓他深感活在中國沒有做為人的尊嚴,才會逃離中國;阮自認符合自首,請法官從輕量刑,開庭時還提供「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報」,請法官轉交給國安局。

一審9月18日宣判指,阮芳勇以自駕方式偷渡來台,已嚴重影響我國國家安全,但念在阮男坦承犯行,也考量犯罪動機,依法對阮男判刑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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