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18保全業者違反勞基法 共挨罰141萬
新北市有18家保全業者違反勞基法,違法態樣以工資未達法定基本工資及使勞工超時工作情形較為嚴重,圖為保全人員值勤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圖由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今年首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總計有371家業者違規,開罰金額高達1900萬元,其中有18家保全業者違反勞基法,違法態樣以工資未達法定基本工資及使勞工超時工作情形較為嚴重,共開罰141萬元。
勞工局表示,違法的371家業者中,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總計有90家;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為大宗,共有113家;違反性工法部分,雇主對於職場發生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或補救措施者有2家。另外,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者,未依法給付資遣費共有4家。
本次公布名單中,裁罰金額前2名為統聯客運及淡水客運,因使勞工超時工作,或更換班次時未給予勞工適當的休息時間,且多次違反同一規定,各遭加重裁罰80萬元及73萬元。
另外,多家保全業者的裁罰金額名列前10名,包含皇家侍衛保全、富祥保全、喬信保全、巨龍保全、鴻卓保全及漢陽保全,違法態樣以工資未達法定基本工資及使勞工超時工作情形較為嚴重。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現今多數社區管理委員會將社區保全業務外包給保全公司處理,業主(管委會)為降低成本,導致保全業間削價惡性競爭,愈低價者得標,首當其衝是第一線保全人員的勞動權益。
他說,保全工作人員的薪資是以基本工資為基礎,按照實際工時與一般工作者正常工時的差額等比例增加,並無特別優厚,保全業者以低價得標,從中抽取利潤後,再以低於基本工資比例的薪資僱用保全人員,使保全員每日正常工時達10小時(高於正常工時2小時),造成保全人員無法取得增加工時的補償,服務品質可能受到影響。
勞檢處補充說明,勞檢處每年均會參照基本工資,根據保全員工時發布「保全員最低工資計算基準(含加班費)」,提供業者遵循,並辦理專案勞動檢查,希望督促業者遵守法規。
保全人員長期面臨低薪、工時長的問題,勞動環境與條件有待改善。圖為保全人員值勤示意圖。(圖由新北市勞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