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色情按摩卻涉違法搜索 新北蘆洲警員起訴
2023/06/08 13:4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朱姓警員於2020年間,因懷疑陳姓女子賣淫,喬裝客人上門抓人時,因陳女不配合而發生肢體衝突,朱員開門讓支援員警進入;怎料,沒有搜索票的謝姓警員,見陳女已被限制人身自由,且無危害員警生命身體安全等情況後,未經同意翻動衣櫃、抽屜與陳女包包,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違法搜索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2020年12月3日,朱員喬裝男客至陳女住處,雙方交談後,朱員隨即表明身分,但陳女拒不配合,兩人因此發生推擠、拉扯等肢體衝突。
檢方調查,朱員隨後開門讓支援員警進入房內逮捕陳女,怎料,沒有搜索票的謝姓警員,見陳女已被限制人身自由,且無危害員警生命身體安全等情況後,未經同意翻動衣櫃、抽屜與陳女包包而被告。
謝員辯稱,因陳女當時涉妨害公務罪嫌,且歇斯底里不配合接受調查,他以現行犯逮捕後就對陳女實施「附帶搜索」,是因為要查明陳女身分,後來找到陳女藥袋確認身分後就沒有再搜索。
檢方則認為,依據最高法院一份判決意旨,「附帶搜索」範圍以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身體、隨身攜帶物件、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的處所」為限,陳女被逮後已無法任意觸及住處內任何物品,其住處內的衣櫃、抽屜與包包,均非陳女「可立即觸及的處所、物品」,且謝員當時並無搜索票,亦未有任何刑事訴訟法緊急搜索情狀或取得陳女同意,因此將他起訴,並請法院依法加重其刑。
此外,由於陳女事後全身是傷,亦控告朱員涉嫌傷害、侵入住宅等罪嫌,但檢方調查,當時只有錄音沒有錄影,且朱員是為了查緝陳女涉嫌妨害風化過程中,因對方不願配合而發生肢體衝突,並無犯意,加上他認為陳女是妨害公務現行犯,因此請求其他警力進入支援,並非無故,處分不起訴;另有6名員警也被告傷害、侵入住宅等罪嫌也都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