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13歲小女友嘿咻 男子妨害性自主被起訴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莊男與未滿14歲少女發生性關係,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將他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新北市瑞芳區一名20多歲莊姓男子去年6月間,透過網路結識家住桃園市的13歲少女後,兩人相談甚歡,進一步交往。同年月中旬,兩人在男方家中發生性關係,被少女的家人發現憤而對莊男提告。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莊男與未滿14歲少女發生性關係,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兩人透過網路結識後,相約見面,進一步成為男女朋友,但20多歲的莊姓男子卻不顧小女友僅13歲,就與她發生關係。
據悉,警方詢問雙方,均表示是合意性交,莊男並未違背少女意願,但被害人年僅13歲,家屬知悉後非常氣憤,帶到警局驗傷報案。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認定莊男的行為已經涉犯妨害性自主罪,依法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