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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火爆!婦人騎車爆糾紛飆罵三字經再當街互毆

2女因騎車發生糾紛,先以「三字經」問候對方母親後離去;未料,騎沒多久竟狹路相逢,二度碰面,仍餘怒未消,各自停妥機車後當街互毆,讓路人看傻眼。(記者林嘉東攝)

2女因騎車發生糾紛,先以「三字經」問候對方母親後離去;未料,騎沒多久竟狹路相逢,二度碰面,仍餘怒未消,各自停妥機車後當街互毆,讓路人看傻眼。(記者林嘉東攝)

2019/12/14 12:34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2名女機車騎士,發生行車糾紛,先以「三字經」問候對方母親後離去;未料,沒多久又狹路相逢,雙方餘怒未消,竟各自停妥機車後當街互毆,讓路人看傻眼。

判決指出,59歲陳姓婦人與35歲郭姓女子原本互不認識,今年4月某日下午近2時許,雙方騎車至基隆市暖暖區碇內郵局時,發生行車糾紛,引爆口角。

2人先以三字經飆罵,接著連珠炮互罵,即分別騎車離去。2人騎了900多公尺,騎至基隆市暖暖區碇內街138巷口前上坡處,竟狹路相逢,衝突再起;這回,將機車停妥,當街互毆,掛彩負傷。

陳婦被控徒手打傷郭女左手臂、右前肘、前胸,郭女則被控打傷陳頸部等處,雙雙報警,驗傷後互控傷害。

檢方調查時,勸雙方和解,撤告,但2人還在氣頭上,堅持提告,檢方調閱路口監視器,與路人證詞,將2人依公然侮辱、傷害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合議庭3名法官加入調解,才說服2人,陳、郭也不想為了行車糾紛,一輩子背著傷害、公然侮辱等刑事罪名,相互撤告結束這場8個多月的訴訟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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