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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路被嗆「路是你家開的」 男暴走狂追打斷對方手臂

林姓刑事部分判罰5萬5000;民事被判賠償醫藥費與精神慰撫金共台幣20萬餘元。(資料照)

林姓刑事部分判罰5萬5000;民事被判賠償醫藥費與精神慰撫金共台幣20萬餘元。(資料照)

2019/10/26 21:16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林姓男子駕車臨停擋路,違規在先,遭嗆「路是你家開的!」竟暴走開車狂追,狠將對方手打斷。刑事部分判罰5萬5000;民事審理時,林也不出庭,法院就依對方請求,一毛不刪,判林男還要賠償對方醫藥費與精神慰撫金共台幣20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去年7月某日晚間,開車載妻行經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一路與崇智街路口時,臨停路旁下車購物,擋到路過曾姓駕駛,曾男不滿,駕車超越林車時,向副駕駛座的林妻嗆:「路是你家開的?」

林男聽了不爽,在後追逐曾男,遇紅燈時下車與曾男理論,雙方一言不合,林男動手毆打曾男,把他摔倒在地,還出腳踹,致曾男左耳及左肩挫傷、左手肘及左膝擦傷、左側肱骨骨折。

曾男對林男提告傷害,與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包括醫療費12萬7744元及精神慰撫金8萬元,共計20萬7744元。

刑事部分,基隆地院已依傷害罪嫌,判處林拘役55天,得易科5萬5000元。

民事部分,法院審理期間,林男並未到庭辯護。法院認為,林男自己違反交通規則在先,僅因曾駕車超越林男的車,對林妻說:「路是你家開的」這句話,即以暴力相向,對曾男拳打腳踢,致曾手骨折,精神受驚嚇,身心飽受折磨,事後又不聞不問,認為曾的求償有理,一毛不刪,判林男敗訴,要賠償曾男20萬77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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