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高中生喊老師好百次 遭申誡翻案吞敗
2026/03/19 06:3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蔣姓高中老師講因霸凌學生被記申誡,不服打官司救濟,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記者鮑建信攝)
南部某高中蔣姓老師因學生禮貌欠佳,要求講「老師好」100次,被學校認定構成言語霸凌,予以申誡2次,他不服打官司翻案,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據了解,2023年3月初,教育局接獲民眾陳情案件,指蔣員對甲生霸凌,校方隔日即進行校安通報,並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召開因應小組進行調查。同年12月間,完成調查報告,認定他多次以言語直接或間接對甲生故意為貶抑、排擠、欺負行為,符合霸凌「持續性」要件,予以申誡2次。
蔣員則說,甲生欠缺應有禮貌,才要求講「老師好」100次,對方只說15次,即被要求停止,為單一事件。此外,甲生上課不守規矩,要其至教官室拿警告單,將上課內容全部抄寫在白紙,目的是在使其知所警惕,專心上課,否認有貶抑、排擠等情事。
高高行指出,校方召開評審會議,過程均依照規定辦理,並無不妥或違法。況且,蔣員僅因甲生未向其問好等細故,即在走廊上大聲怒罵,除命其當眾連續表示「老師好」外,又以記過要脅下次遇到時要問好,構成霸凌行為,判決他敗訴,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