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裝投光燈涉竊電 女老闆逆轉改判有罪
民宿女老闆在門口安裝投光燈,涉嫌竊取路燈電源,被高雄高分院改判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經營民宿孫姓女老闆僱請蕭姓水電工包商,涉嫌在大門路燈下方另外安裝LED投光燈,被依竊電罪起訴,橋頭地院判決2人無罪,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則改判孫女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蕭則無罪定讞。
橋檢指出,2020年12月19日,高雄市旗山區某民宿孫姓女負責人,為增加屋前照明亮度,花2700元請蕭姓包商在門口路燈下方,另安裝LED投光燈後,蕭則指派不知情2名工人施工,但因涉嫌使用路燈的電源,孫女和蕭男被依竊取電能罪嫌提起公訴。
孫女指出,因路燈不亮,請養工處處理,好幾個月都沒來,才找水電師傅幫忙換路燈燈泡。又說,路燈是在民宿外面,不需要打開門,不清楚投光燈使用的是台電電源。
蕭男則說,他根本未到現場處理,並依孫女指示安裝,事後孫女來店付款,由其妻交付收據,整件事未經過他手,否認犯行。
地院判決2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定是孫女授意,改判她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