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相簿自動備份到平板 女兒直擊爸爸跟小三光溜溜
2024/01/31 10:1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經營長照機構的李姓男子,把舊平板拿給女兒使用,結果女兒打開相簿時,驚見爸爸和不認識的姐姐光溜溜拍照留念,女兒趕緊向媽媽告狀,李妻一眼認出狐狸精是公司裡的張姓女職員,氣得向李男提告求償50萬元,李男辯稱是和前女友的舊照,照片中的女主角不是張女,但法官發現拍照時間是結婚後,因此判李男應賠妻子30萬元。
判決指出,李男和妻子結婚16年,婚後一起經營長照機構,但感情生變,李男漸漸不愛回家,李妻也退出長照機構不再介入經營權;2022年,李男把舊平板拿給女兒使用,結果被女兒發現,平板的相簿裡有多張爸爸跟不認識姐姐光溜溜的合照,也有跟不認識姐姐一起出遊的照片。
女兒看到照片後拿著平板向母親告狀,李妻一看,馬上認出跟李男出遊的女子是公司裡的張姓女職員,氣得她向李男提告求償5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辯稱,照片是李妻盜用他的帳號密碼取得,不能作為證據,且照片中的女子是他大學時期的舊女友,跟張女無關。
法官認為,李男無法提出帳號密碼被盜用的證據,且手機和平板有可能因設定問題自動備份到其他裝置,因此認定照片具有證據能力;經檢視照片,發現照片中和李男出遊的女子和張女外貌相符,雖然性愛照片中的女主角沒有用正臉面對鏡頭,但髮型、臉部輪廓及身形體態與張女相似,雖然李男辯稱是和前女友的舊照,但拍照時間卻是在結婚之後,因此不採信李男說詞,判他應賠妻子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