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水工誘小五女童拍裸照 挨告哭窮有6個月大女兒要養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柯男沒有誠意解決問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他徒刑3年4月。(示意圖)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柯姓泥水工人透過IG結識11歲的小萱(化名),他用甜言蜜語誘騙小萱拍下2張性感裸照,小萱媽媽發現後趕緊報案,柯男原本想花40萬元爭取和解,但他只出一張嘴,錢一直沒拿出來,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他沒有誠意解決問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他徒刑3年4月。
判決指出,去年1月中旬,柯男滑手機時看到就讀國小5年級的小萱長得很可愛,他先追蹤對方並留言互動,不到幾天兩人就結成好友,互加LINE帳號聊天;柯男為了哄小萱開心,稱呼她「寶貝」、「老婆」,小萱漸漸卸下心防後,柯男開始露出自己不軌企圖。
去年1月25日至2月6日,柯男陸續傳送「把寶貝壓在床上」、「我要跟你做壞壞歐」等文字訊息給小萱,引誘她聊情色話題,再傳送「把你的手捆起來」、「把你褲褲脫了」、「插進去了」等,小萱被他勾引後,竟拍下綑綁雙手未穿上衣的裸照給柯男欣賞。
幾天後,小萱媽媽查看女兒手機時發現此事,趕緊向警方報案;高雄地院審理時,柯男坦承犯行,說自己願意賠40萬元和小萱和解,雙方還簽下和解書,但直到判決前夕,柯男一分錢都沒拿出來賠,還跟法官哭窮,說自己有6個月大的女兒要養、工作不穩定,希望能把和解金降為5萬元。
即使柯男自己說要賠5萬元,最後還是沒拿錢出來,法官認為他沒有誠意賠償,加上小萱和她媽媽都希望法官重判柯男,法官依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他徒刑3年4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