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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中央路車流大 30米寬卻是鄉道

中央路為花蓮、吉安市區重要道路,三十米寬車流量大,但仍為鄉道規劃。(記者王錦義攝)

中央路為花蓮、吉安市區重要道路,三十米寬車流量大,但仍為鄉道規劃。(記者王錦義攝)

2024/07/16 05:30

北起新城經花蓮市到吉安鄉 議會建議提升至「縣道」統一管理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北起新城南到吉安的中央路為花蓮、吉安市區重要道路,卅米寬車流量大,卅多年前原計畫為台九線大花蓮市區外環道,但受限於南端未闢建與台九線相連,目前仍是鄉道等級,由吉安鄉、花蓮市、縣府三個不同機關負責,縣議會建議縣府將道路提升至「縣道」統一管理。

縣府:升級恐影響兩公所維管預算

縣府建設處回應,道路升級恐影響公所維管道路預算,未來會加強協調溝通,降低道路硬體設施不一致的情形發生。未來會與各公所加強溝通協調,如鋪面更新等的工程細節與期程,減少時序不一致的情況;若中央路未來經公路局檢討提升到省道,維管的權責跟費用也會與縣道及鄉道不同。

曾發生柏油路面更新時序不一

建設處副處長張志豪表示,中央路先前施作的左轉彎道工程、提升道路品質鋪面皆為縣府執行,公所負責維護。縣府每年會依照鄉道、考核分數分配道路管養補助經費,如中央路由縣府管理,恐影響兩公所的維管預算。

縣議員魏嘉賢表示,花蓮市公所與吉安鄉公所財源有限,二公所的預算無法負擔中央路養護,且因人事和程序的差異,過去中央路就曾發生柏油路面更新時序不一樣,影響道路整體的服務品質。

魏嘉賢說,縣府及中央近年投入許多人力與資源改善中央路,認為有接管此道路的必要性,未來在「大花蓮都市計畫」發展下,中央路有條件升級為省道,縣府應先將道路分級提升至縣道,提升整體性規劃。

中央路雙向有四車道,被地方俗稱為「卅米路」,總長約八.四公里,早年規劃為大花蓮市區的台九線外環道,新生橋以南的花蓮市區昔稱「新生南路」,吉安鄉則稱為一號計畫道路,後統一稱為中央路,目前在最南端吉安鄉內仍有一小段未與台九線相連。

中央路尖峰時刻車流量大,但道路分級現為鄉道「花廿一」線,管理權責為縣府建設處、花蓮市公所與吉安鄉公所,道路行車管制號誌、人行道與標誌標線均由不同機關負責,導致設施不一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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