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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等62年! 71歲阿美族阿公 開心拿到原保地權狀

花蓮市71歲阿美族阿公黃新華,今終於取得逾300坪原住民保留地的所有權狀,讓他開心直呼「苦等62年,終於能安心住下去!」 (記者王峻祺攝)

花蓮市71歲阿美族阿公黃新華,今終於取得逾300坪原住民保留地的所有權狀,讓他開心直呼「苦等62年,終於能安心住下去!」 (記者王峻祺攝)

2019/10/15 13:57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市71歲阿美族阿公黃新華,長年居住在父親遺留下的土地,因不熟悉法令,錯失登記導致權益受損,歷經多年繁瑣申請,今終於取得逾300坪原住民保留地的所有權狀,讓他開心直呼「苦等62年,終於能安心住下去!」

早期原住民使用祖先土地,僅能先取得耕作權及地上權等他項權利,無法拿到所有權,多數更因未即時登記而喪失權益,政府為還權於民,原住民只要符合於「民國77年2月1日前即使用祖先遺留之公有土地迄今仍繼續使用」的規定,即可申請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

但礙於申請繁瑣,中央去年針對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通過修正並取消5年等待期,凡申請案依相關規定辦理且經行政院內政部核定為原保地後,即可辦理所有權移轉私有化,等於讓族人直接取得原保地所有權,落實土地轉型正義。

苦等土地所有權狀多年的黃新華說,爸爸黃萬隆民國前8年就在民心段(美崙工業區)開墾,後因台鐵為蓋鐵軌將土地一分為二,於是在另一半的土地上興建房舍居住,過程又因錯失登記機會,遲遲無法拿到地上權,62年來住得相當「不踏實!」

他說,感謝立委鄭天財為原住民爭取權益,加上市長魏嘉賢、代表蕭民隆及土地登記人員蔣瑪利的協助下送審各單位,等了好久才終於拿到權狀,「有土斯有財」,現在不僅放下心中多年大石,也能對爸爸交代,終於取回珍貴的土地資產。

市長魏嘉賢說,今年取得原保地所有權的族人,共計53位、40筆,恭喜取得權狀的族人,在漫長的等待時間裡終於擁有甜美的果實,未來也將持續協助族人辦理土地權利回復,讓祖先留下來的土地能夠代代傳承下去。

花蓮市公所今舉行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頒狀儀式,共計頒發40筆,有53位原住民拿到原保地權狀。(記者王峻祺攝)

花蓮市公所今舉行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頒狀儀式,共計頒發40筆,有53位原住民拿到原保地權狀。(記者王峻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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