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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6旬夫妻鄉間當密醫看診施針 檢罰16萬緩起訴

    2025/04/10 16:29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
    何姓夫妻當密醫幫病患看診、施針,嘉檢予以緩起訴處分,罰2人分別向公庫支付共16萬元。示意圖。(情境照)

    何姓夫妻當密醫幫病患看診、施針,嘉檢予以緩起訴處分,罰2人分別向公庫支付共16萬元。示意圖。(情境照)

    嘉義縣偏鄉6旬何姓夫妻沒有醫師資格,2018年到去年5月2日當密醫幫病患看診、施針,嘉義縣衛生局接獲檢舉,依涉嫌違法醫師法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嘉檢近日偵結,何姓夫妻坦認犯行,認為已獲得教訓、知道警惕,予以緩起訴處分,及罰2人分別向公庫支付共16萬元。

    檢警調查,62歲何男與61歲鄭姓妻子沒有醫師資格,在嘉義縣利用一處偏鄉小屋內,有時由何男為病患看診、調配藥品及注射針劑,有時由鄭女為患者施針,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行為。

    嘉義縣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會同嘉義縣民雄警分局警員到小屋查核,在屋內扣得多種注射針劑,以及限制由醫師使用的藥品、醫療器材,將何、鄭2人函送法辦。

    嘉檢認為,何男、鄭女涉犯醫師法第28條之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罪,因2人坦承犯行、態度良好,認為以緩起訴適當,並分別向公庫支付8萬元,扣案物品待緩起訴處分確定,單獨聲請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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