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監獄捏拉室友下體還奸笑 被判刑8個月
嘉義監獄。(記者林宜樟攝)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在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服刑的男子,去年5月23日早上,趁室友熟睡時,捏室友下體還往上拉,被害人痛醒怒斥,男子還奸笑;此案經檢警偵查起訴,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依犯趁機猥褻罪,判男子有期徒刑8個月。
判決書指出,被告與被害人在嘉義監獄服刑,位置相鄰,案發當天還有另一名室友證人;被害人稱,5月23日早上6點30分時,當時在睡覺,被告用手隔著褲子捏他的生殖器,往上拉,導致痛到驚醒,他看到被告的手剛離開,怒問「為什麼這麼做」,被告不講話,有種讓人感到奸笑或傻笑的態度。室友證人證稱,當時他有看到被告用手去摸被害人生殖器,捏大概10幾秒,被害人有問「為什麼摸我」,被告則笑笑。
被告否認犯行,辯稱是在叫被害人起床,沒有摸下體,雖然陳述書有寫不小心碰到被害人下體,但那是別人代寫。法院認為,被害人與室友證述一致,被告為滿足性慾,趁被害人熟睡不知抗拒,伸手捏拉被害人生殖器,屬趁機猥褻行為,審酌被告國中肄業,離婚獨居,曾有竊盜等多項前科,否認犯行,判處有期徒刑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