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酒測、酒駕被罰18萬拒繳還服刑 執行署扣押存款分期繳清
賴女因拒絕繳納罰款,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扣押存款,賴女聲請分期將罰款繳清。(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縣水上鄉一名賴姓女子,2021年元月晚間騎機車拒絕警方攔查酒測,被開罰18萬元,隔年再被查獲酒駕,被判刑6個月入監服刑、去年5月底出獄,這段期間,賴女遲未繳納罰款,嘉義分署查扣賴女在監獄的保管金,以及扣押3家銀行存款,賴女因此聲請分期繳納繳清。
嘉義分署表示,賴女起先因拒絕警方攔查、酒測,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嘉義市監理站,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裁罰18萬元罰鍰,賴女拒繳,該案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上門催繳罰款時,賴女因車禍左小腿骨折開刀後在家休養,稱無力繳納,定期要賴女報告財產狀況,賴女仍置之不理,2022年賴女酒駕被逮,被依照公共危險罪判刑6個月,直到去年5月底出獄。
嘉義分署說,這段期間,除了查扣賴女在監獄的保管金3716元,同時扣押賴女銀行存款共1萬1642元,賴女因此聲請分期繳納,執行官調查,賴女在餐廳洗碗工作,經濟確實不佳、符合分期繳納標準,准許她首期先繳2萬元,餘款每期約1萬元分期繳清,賴女對酒駕十分後悔,表示再也不敢酒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