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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友請女友寄錢好心救急 他竟偷偷冒名寫信想騙錢

林姓男子對其有恩的張姓獄友忘恩負義,詐財未得逞,被嘉義地院判刑。(記者丁偉杰攝)

林姓男子對其有恩的張姓獄友忘恩負義,詐財未得逞,被嘉義地院判刑。(記者丁偉杰攝)

2019/10/11 18:12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真是忘恩負義!在嘉義監獄服刑的張姓男子,好心委由其女友寄錢給林姓獄友應急,豈料林男不知感恩,竟藉機冒用張男名義,寫信向張男女友要求再寄送金錢及菜餚,因筆跡不同而被識破,致詐財未得逞,嘉義地院依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將張男判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判決書指出,林男(26歲,大學肄業,竊盜累犯)與張男同在嘉義監獄服刑而結識,林男因獄中保管金不敷使用,情商張男委由其陳姓女友寄錢給他應急。

今年3月初,陳女寄發面額為2千元的匯票給林男,林因此取得陳女住址,竟於3月13日至4月11日間某日,利用擔任戒護科服務員機會,冒用張男名義,寫信要求陳女寄送8千元及菜餚給他,林在信中偽簽張男名字後,將信寄出。

陳女收到信件後,發現信件內簽名筆跡有異,經與張男確認信件內容不實後,並未受騙上當,法官審酌林男犯後坦承犯行,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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