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長酒駕遭送辦 竹崎警分局:記一大過並調整職務
竹崎警分局表示,林姓副所長酒駕案均依法究辦,絕不護短。(資料照)
〔記者王善嬿、蔡宗勳/嘉義報導〕嘉義縣警局竹崎分局太和派出所林姓副所長,9日晚間與親友相聚,喝酒聊天,駕車返家途中將車輛停靠路旁休息,因未熄火遭警方查獲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嘉義地檢署表示,林男酒駕案於10日以現行犯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諭知緩起訴附加支付公益金,無保請回。
警方調查,林姓副所長家住民雄,9日晚間休假,與親友聊天喝酒,酒後駕車返家途中,疑因酒氣發作,在住家附近產業道路路邊停車睡著,因車輛未熄火,遭警方攔檢查獲並施予酒測,酒測值每公升0.95毫克,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
竹崎警分局表示,獲悉此案後均依法查辦,已將林姓副所長記一大過並調整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