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遭光電業者遊說 國產署否認洩個資

國產署中區分署長趙子賢(右站立者)表示,國產署未洩露農民個資給光電業者。(記者陳冠備攝)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芳苑鄉有六○○公頃國有地承租給農民耕種,有光電廠商相中想申請開發「種綠電」,傳出有農民遭光電業者「拜訪」,遊說放棄承租權,農民質疑是國有財產署洩露個資,同時也指控國產署限縮申租對象,不利青農返鄉耕作,護航光電業者。
對此國產署中區分署長趙子賢澄清說,他們未洩露個資給光電業者,國有耕地放租對象一事並未修法,是國產署內部決議,先暫緩受理另外七類申租,但他保證只要沒違法,承租戶要續租一定可以續約。
芳苑鄉國有地約六○○公頃由農民承租並種植蘿蔔、蘆筍等作物,但有消息傳出,國產署以「不利耕作區」為由,核發給五家能源公司太陽能光電開發同意函,當地農民不滿,昨天由芳苑鄉長林保玲帶領廿六村村長,至國產署中區分署遞交二四四三位民眾陳情書,要求撤銷開發同意函。
林保玲指出,行政院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的農業用地範圍」,芳苑鄉只有新街村西南角靠海一帶,「僅十七公頃」,另國有耕地放租對象應包含青農等八類對象,但國產署「承租國有耕地申請書」中卻限縮「民國八十二年七月廿一日前已實際耕作現耕人或繼耕作的現耕人可申租」剩一類,無異護航光電業者,切斷返鄉青農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