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壇設禮儀廳 公所:不建火化場
2024/03/28 05:30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花壇鄉第十公墓已實施禁葬,鄉公所為了提供民衆一個適宜追思逝去親友的場所,目前正在進行禮儀廳的設計規劃,不過,有地方人士建議,該地點及其周圍空間不僅適合作為告別禮儀的場所,其實還有足夠的潛力被開發成一個包含火化場在內的全面性生命藝術園區。
花壇鄉公所對此表示,「生命園區」僅是一個現代化的名詞,實質上與火化場無異。公所目前的計畫是將第十公墓的不到一公頃面積用於建設告別式禮儀廳,公墓的其他部分將進行遷葬及整地工作,完全沒有考慮建立火化場,不希望外界的建議造成公所困擾或誤導公眾。
陳姓民眾說,花壇鄉第十公墓廣達十公頃,由於長期禁葬,該地已經具備發展的條件,無需進行土地變更。此外,位處較為偏遠的地區,人煙稀少,但交通便利,靠近三芬路,並與東外環及即將完工的東彰快速道路相連,便於南來北往的交通。
縣府民政處表示,該案興辦主管機關為花壇鄉公所,尊重鄉公所權責,縣府一直以來都很重視火化場設置案。去年彰化市公所提出但與地方各界未能取得共識,未來希望尋找合宜地點,早日完成火化場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