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兒返鄉種田拜公媽 9旬嬤800坪土地給女兒險落銀行手中
2026/04/19 20:14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
兒子不回來種田、繼承家業、拜公媽,母親把土地登記在女兒名下,差點被銀行強制處分。情境圖。(記者顏宏駿攝)
彰化縣一名90多歲的曾姓阿嬤,5個兒子成年後都搬到台中居住及發展,不想回來繼承家業,她擔心公媽(祖先)沒人祭拜,一氣之下,把名下近800坪土地登記在女兒名下。女兒因名下有大筆土地,得以幫某科技公司作保,順利向銀行借得400萬元,但2年後公司經營不善,即未再攤還利息,家人擔心土地被查封,因此又移轉回曾母名下,銀行認定此無償贈與行為損害其債權,請求法院撤銷贈與行為、塗銷登記及回復原狀。彰化地院認定,曾女係為了處理家變,「借名登記」給曾母;對女兒的債權,曾母屬於「不知情的第三者」,判銀行敗訴。
曾母已於去年去世,但此事因民事判決而曝光。該案起因曾女於2021年7月幫一間科技公司作保,向銀行貸款400萬元,但該科技公司經營不善,2023年7月即未再攤還利息,至訴訟時尚欠銀行226萬元。
銀行表示,曾女在作保人時尚有土地共786坪,但在科技公司不再攤息後不久,曾女即把名下的土地以贈與為由,2022年11月把產權移轉給曾母、登記至其母名下。銀行認為此無償贈與行為損害其債權,依民法第244條第1項規定,請求法院撤銷曾女與曾母間的贈與債權行為及所有權移轉登記之物權行為,並請求回復登記為曾女所有。
曾母在生前曾跟兒子討論土地繼承問題而錄音,此成為法庭的重要證物,法官傳喚曾家5子,證實錄音非偽造,錄音中曾母怨兒子都不聽話、不孝,祖先牌位無香火,又擔心在其過世後兒子恐將土地變賣,便於2011年6月將土地移轉登記給曾女。曾母希望藉此舉「激發」兒子願意回彰化居住、耕作、管理家業,若有人願意為土地返家,即由曾女過戶給兒子,保護祖產不被外流。
出庭的大兒子表示,土地登記在妹妹名下,他們兄弟及媳婦都強烈反對,妹妹遭受家人責難,後來才又把名下土地轉回給曾母。
法院表示,曾母傳統觀念強烈,認為祖產應由兒子繼承且不應變賣;將土地移轉給出嫁女兒不合常情,卻符合「借名」以保護家產之目的。借名登記契約成立,側重信任關係,性質類似委任,法律上有效。後來移轉當時,借款尚在正常繳款,遲延還款發生在約10個月後,不符合民法第244條第1項「有害及債權」要件,因此駁回銀行請求撤銷贈與行為、塗銷登記及回復原狀之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