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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外遇說好賠150萬 先生只能拿回10萬

先生收到和解金10萬後,再也沒收到餘款。示意圖。(記者顏宏駿攝)

先生收到和解金10萬後,再也沒收到餘款。示意圖。(記者顏宏駿攝)

2022/05/22 17:45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在輪胎廠上班的許男與盧女原本婚姻美滿,豈料許男被公司外派到印度,盧女與黃姓老同學共同創業,兩人發生不倫戀,許男返台後得知,與太太協議離婚,太太簽字賠償丈夫150萬元,豈料付了10萬元後卻沒有下文,先生不滿,提出求償告訴,太太在法庭上亮出前夫傳給她的簡訊「我140萬元不要了…」,法官據此認定,男方已放棄向女方求償,因此判男方敗訴。

判決書說,許男是職業軍人退伍,2005年5月與盧女結婚,婚後育有1子1女,原本婚姻美滿,但後來為了多賺點錢養家,許男曾到中國投資做洗車場生意,失利後返台進入員林某大輪胎廠上班,在此他遇到太太的老同學黃男,3人協議共同創業做輪胎相關的進出口生意,投資進展順利,惟許男仍未辭去原來輪胎廠的工作,被公司外派到印度廠工作。留在台灣的太太,因創業與黃男日夜相處,兩人發生不倫戀。

許男返台後得知太太「愛上老同學」,太太也大方承認,雙方協議離婚,共同約定,由太太付給先生150萬元作為賠償和解金,2020年8月5日雙方簽下離婚協議書及和解書,現場太太交給先生10萬元,太太表示,餘款在2022年2月5日前付清,但之後再也沒有交任何餘款給先生,先生因此提出民事求償。

先生向法官說,太太在他外派到國外時外遇,他受到很大的精神打擊,雙方才有和解書的簽定,太太卻不依約執行和解義務。

審理庭在結辯時,太太向法官秀出先生在簽完和解書後傳給她的一通簡訊,「我不要140萬,我放棄,真的不要再找我,我放棄140萬元和解金的權利。」

法官據此認定,先生已放棄對債務人的求償,因此判先生敗訴,太太不用付140萬元給先生。

判決書並未說明,先生為何傳如此不利於自己的簡訊。一名律師看完判決書後認為,太太、先生和第三者黃男合夥作生意,很有可能公司對外有債務糾紛,這筆債務可能遠高於140萬元,先生因為是公司創辦人之一,難逃責任,因此才會傳簡訊要太太「我不要140萬..真的不要再找我了」,感情、婚姻、事業搞在一起,就可能出現如此荒謬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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