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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11通 救不了自殺友

2013/09/26 06:00

警消單位事後道歉

〔記者徐聖倫、吳仁捷、邱燕玲/綜合報導〕苗栗縣女子林芸媚與家人爭吵,大前晚告訴高中同窗準備跳水自盡,她的同學陳女得知,向警方、消防、生命線等單位,23分鐘內撥打11通電話求助,卻遭踢皮球稱「無法接受跨區報案」林女最後仍傳出噩耗,昨天「公僕」們紛紛向她道歉,陳女無奈說「人都走了!道歉有何用?」

針對林芸媚的死,新北市警局承認,確有不周延之處,已將當時值班受理的翁姓警員調職。行政院長江宜樺說,第一線基層員警及同仁未依標準作業流程通報,各單位要積極檢討,引以為戒。

苗栗縣女子林芸媚,與住在新北市何姓、陳姓女子是高中同窗,大前晚9時許,何女回撥未接來電,得知林芸媚因工作問題與家人爭吵,欲至苗栗的明德水庫跳水自盡,嚇得趕緊通知陳女,由陳女上臉書發文協尋,並打電話報案。

陳女從大前晚11時19分開始報案,先打110轉接至新北市警局,得到的回應卻是「非本轄,無法接受跨區報案」。接著打給新北市警局提供的苗栗縣民熱線,對方建議打生命線;撥至生命線及苗栗縣生命線協會,皆是忙線中。她最後求助119,轉接至新北市消防局,警消回應如出一轍,又是「非本轄,無法接受跨區報案」。

最後她撥打新北市消防局提供的苗栗縣消防局電話,才受理報案,陳女共撥打11通電話,歷時23分鐘,可惜前天早上8時許,警消在明德水庫找到林女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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