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女兒睡飽 離婚爸打贏就學官司
「北市虎媽」為培養孩子競爭力,行程排滿檔、每日睡眠5到6小時,壤兒童生活、睡眠品質話題引起熱議。(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近日傳出「北市虎媽」為孩子學業,讓國小兄妹每日僅睡五至六小時引起熱議。不過一位「台南暖爸」與妻子離婚後,為讓女兒多睡一點,不惜打民事官司,聲請暫時處分,把戶籍遷出前妻家,讓女兒能就近讀小學,獲得勝訴,減少奔波約五公里。前妻不滿抗告,但法官認為父親此舉「符合未成年最佳利益」駁回前妻之訴。
將女兒戶籍遷出前妻家 就近讀小學、跟手足同校
這對夫妻離婚後,協調由住東區的父親從週三至週五照顧女兒,週五放學後,由前妻接女兒回永康住,直到週二放學再回到父親家。今年女兒要上小學了,但小學戶籍在永康前妻家,不過女兒卻有三天「上課日」住東區,父親為讓女兒睡眠充足,不用從東區趕去永康的國小,減少舟車勞頓約五公里,還能夠跟手足上同一間學校,他多次跟前妻討論遷戶籍遭拒,最後他才打官司聲請遷移戶籍,在一審獲勝。
前妻打親情牌抗告 自小照顧感情依附密切
前妻不滿一審裁定,以「親情牌」提出抗告。她強調,女兒從小是她照顧,感情依附密切,現在女兒跟前夫住,下課後相處時間很少,她照顧兩天假日、兩天「上課日」一共四天,與女兒相處更多,認為女兒不應該遷出戶籍到前夫家,而前夫也沒提出證據,表示女兒的身心發展受到多大的損害或急迫危險,有必要遷出戶籍。
法官憂遠距就學情況惡化
但法官認為,雖然前妻說這樣遷出女兒的戶籍違法、不當,但是平日要上學期間,女童住在東區父親家有三天「上課日」,但是住在母親家中只有兩天「上課日」,在一審時父親聲請遷出戶籍,就是為了減輕女兒上小學後,不會因為從東區趕去永康上課,加重負擔。
法官從這對夫妻的親權協議衡量,如果不讓女童把戶籍從母親家遷出,女童每週要遠距就學的情況會惡化,對女童更不利,審酌未成年最佳利益,駁回女童母親的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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